1039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报关
● 报关模式:市场采购贸易与一般贸易一样,采用全国一体化报关模式,但出口口岸海关必须是有做 1039 备案的关区,大口岸通常已实现 1039 关区备案,小口岸则需先与关区海关确认。
报关主体:根据提供的信息,所有产品审核、出口报关、资料审核由平台系统及报关员进行,企业不能指定报关行。
● 申报要求:市场采购贸易设有单独的监管代码“1039”,实行简化申报。出口商品若每票报关单商品在 10 种以上,可享受海关 24 小时全程电子通关、简化申报、智能卡口验放;报关单可简化归类,只需对货值**的前 5 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。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 15 万美元。
1039 市场采购贸易国际物流
● 整柜出口:深圳、东莞、广州、佛山、上海、宁波、青岛等口岸均可安排海运至目的地港口,运输较为便捷。
● 散货出口:广州黄埔仓、深圳平湖仓、宁波海运仓、上海海运仓等可由仓库直拼,且可以自报关。但部分监管仓内报关行申报,如外运、金运达仓等,由于受仓内报关系统影响,没有做 1039 备案,无法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报关。
● 快件出口:顺丰、DHL、UPS、TNT 等快递企业均可承接 1039 市场采购贸易的快件出口业务。
● 陆运出口:出口越南及泰国陆运关均不能申报市场采购贸易,而出口香港陆运关区可以申报市场采购贸易。
● 特殊物流模式:近年来,还出现了“1039 市场采购 + 全国通关一体化 + 中欧卡车接力TIR + 市场采购” 等创新模式,进一步提高了物流效率,降低了物流成本。例如,“TIR + 市场采购” 模式下,货物仅需在启运地海关一次施封,即可直达目的地,中途无须重复开箱查验,实现 “一证通关、一车到底”。